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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x晶碩光學合作「弱勢兒童服務計畫」,捐助部分收益支持慢飛天使!
吾心文教基金會12/13提供免費心理諮詢服務,引導民眾評估自己是否需要心理諮商服務!
台南張老師12/6在台南舉辦免費的青少年咖啡製作體驗,歡迎12-18歲青少年報名參加!
台南張老師11/30在台南舉辦免費的青少年美髮創意體驗活動,歡迎12-18歲青少年共襄盛舉!
青年志工行動競賽表揚計畫(青志獎)徵件至114/12/22中午12時止,敬請青年志工把握時間報名!
文化部與國立臺灣文學館主辦,鴻鴻策展,一起參與為期三週的跨越群島文化盛宴!
TWNIC免費提供NPO升級「org.tw」網域安全,即日起接受申請!
蒲公英希望基金會號召全民下載公益貼圖 ,用銅板價實現「陪伴的力量」!
兒童慈善協會「兒童急難扶助」 了解詳細資訊請至:https://www.helpkids.org.tw/AboutUs011/ugC_Company.asp?hidCompanyCatID=2 ▎補助對象:0歲至16歲兒童。 ▎補助內容: -生活、就學扶助:家庭突遭意外變故或特殊困難,致生活陷入困境或造成就學困難之兒童,但短期內可獲得改善之家庭得以申請之。 -醫療扶助:罹患癌症或重大疾病,且家庭突遭意外變故或特殊困難之兒童,但短期內可獲得改善之家庭得以申請之,並需檢附3個月內醫院之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單據影本各乙份。 ▎補助方式:補助以一次為限,補助期間為3~6個月,補助期間、項目與金額,將依評估結果進行調整。 ▎申請方式: -須由申請單位之社工人員先依本會訂定之急難扶助辦法,先允已審核後再轉介到本會申請,並檢附「單位個案轉介單」、「本會急難扶助申請表」及「相關證件」(兩年全戶所得稅證明、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本年度低/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郵局或銀行存簿封面影本、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其他與案主相關證明文件等)。 -台北、新北市個案,本會派員訪視確認符合條件並簽報正式受理申請。外縣市個案,由本會社工電訪確認符合條件後才正式受理申請。 ▎申請日期:每月10號前收件(郵戳為憑),於申請次月5號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 ▎聯絡方式:(02)2577-0887
兒福聯盟「0923 花蓮災後兒少急難補助」 了解詳細資訊請至:https://www.children.org.tw/news/news_detail/3432 ▎補助內容: 全戶急難補助金 5,000 元 兒少生活用品、家具、家電補助(由社工評估) ▎申請條件: 實際居住於花蓮光復鄉 家中有18歲以下孩子 因房屋/財物受損、主要照顧者傷亡,或家庭經濟受災後影響 ▎申請方式:點連結下載申請表單(https://lihi.cc/ud3VR),填妥資訊以郵寄、傳真或Mail方式申請。 郵寄地址:970029 花蓮市莊敬路156-1號 兒盟花蓮工作站 傳真:03-8226978 E-mail:cwlf-hl@cwlf.org.tw ▎申請截止日:2025/11/30 ▎聯絡方式:03-8226239 分機315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社會關懷協會「急難救助」申請 詳情請至該會官網:https://23tpc00716kw.yep.com.tw/service1-3 ▌救助對象:針對家庭不性遭遇重大天災、特殊境遇,因而導致家庭經濟無法維持基本生計困難,給予生活救助、醫療補助、喪葬補助金。 ▌申請時間:救助弱勢個案請於急難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請填妥資料完成並檢附佐證資料,經由公所社會課轉介,寄到協會。我們收齊申請資料,會盡快為您核定。 預計每年度可幫助100家戶以上度過難關。 ▌申請書下載網址:https://s3.ap-northeast-1.amazonaws.com/static.dshop/45c62c80-3b50-11ee-9a27-0b72053466b3/7e65f559-39e4-4dec-9834-260d35114c7c.pdf
觀世音慈心會常態性急難救助申請 詳細資訊請至該會官網:https://www.gsy.com.tw/OnePage.aspx?tid=134 ● 急難救助 (請於事發6個月內提出申請) 1.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因遭逢變故,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 2.單親家庭或子女眾多,無法負擔生活支出,需助學援助者。 3.列冊登記之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者,因遭受天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如火災、地震、車禍重傷等,生活頓時陷入困境者。 ● 醫療援助 (請於事發6個月內提出申請) 1.因罹患重病或重傷需至醫院治療,醫療費用支付困難者。 2.家中成員因臨時變故,需支出龐大醫療費用者。 3.列冊登記之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者罹患重病;或需長期醫療;或因殘障須在公、私立醫院治療或復健者,其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者。 ● 喪葬補助 (請於事發3個月內提出申請) 1.列冊登記之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者死亡,家屬無力料理喪事者。 2.家庭清寒者逢家庭成員往生而無力支付喪葬費用者。 3.家中成員均年幼,無謀生能力,無法支付喪葬費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