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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構屬性:政府單位

服務項目:個案輔導、個案管理、關懷專線、其他

聯絡人:高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 59227

Email:f50185@taichung.gov.tw

網址: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地址:420台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保護性聘用社工員(行政職缺)

2025/10/01

全職工作說明

機構名稱: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全職工作類別:社工

需求人數:1

職務說明:保護性聘用社工員(行政職缺)

所屬部門:

全職工作薪水:

休假制度:

全職工作福利:

工作地點:台中市

工作時間:星期一~星期五8:00~17:00 (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

工作地址:

工作條件限制

性別限制:不限

學歷限制:社會工作系所畢業(需符合報依社會工作師資格)

全職工作經驗:

具備駕照:

其他工作需求:

應徵方式

聯絡人:高小姐

傳真:

電話:04-22289111分機59227

分機:

信箱:f50185@taichung.gov.tw

其他

詳細說明:
一、工作待遇:保護性聘用社工員(行政職缺)支薪標準 (一)未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 年以上: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以六等二階(296 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1,173 元起)。 (二)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 年以上: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以六等三階(312 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3,399 元起)。 2.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六等四階(328 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5,624 元起)。 二、求才條件: (一)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四) 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屆畢業生參加甄選。 三、工作內容: (一)受理保護性案件及高度風險家庭案件之通報及篩派案。 (二)進行兒少保護性業務及高度風險家庭個案調查。 (三)辦理家庭暴力防治及性侵害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四)辦理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直接(間接)服務。 (五)辦理其他法條規範之保護性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六))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直接(間接)服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備註:
(一)報名方式(以親送或通訊方式): 1.報名郵寄或逕送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保護性聘用社工員(行政職缺)」。 2.報名截止日期:114年10月17日止(親送者以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收發處收,以收文章為憑;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 (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 2.甄選簡歷表。 3.切結書(以上3項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dvc.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下使用) 。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5.社工師證照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6.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工作內容服務經驗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詳細徵才公告請至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徵才公告查閱。 •本中心網站http://www.dvc.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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